药监局强调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05

11月25日~26日,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会上指出,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邵明立指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国家医改工作任务的整体推进,关系到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当前,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目标更为明确、任务更为艰巨、时间更为紧迫,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邵明立强调,实行电子监管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今年,全系统必须完成的基本药物制度四项任务中,电子监管工作难度最大、情况最为复杂、系统性最强。我们要建成覆盖全系统、全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统一平台,为今后实现基本药物全过程监控提供重要支撑。尤为迫切的是,从2011年起纳入电子监管将成为企业参与基本药物采购的先决条件之一,直接影响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和整个基本药物制度的施行。

邵明立强调,实行电子监管是创新基本药物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这符合未来监管发展的大方向,是大势所趋,也是对全系统执行力的重大考验。必须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把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按照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总体目标已经确定,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局将成立多部门参加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组,专门负责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推进工作,严格时限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邵明立要求,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落实责任,扩大正面宣传,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做了情况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在今年上半年国家局与各省(区、市)局签署的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项目责任状中,已明确将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7月和9月,国家局分别在南昌和昆明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各地对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思想认识普遍提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此项工作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时间紧、任务重,确实是一场攻坚战。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前一阶段的电子监管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但很不平衡,有的地方进展缓慢,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各省(区、市)局要引导辖区内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自身的规模、财力和企业自身的ERP(信息化)系统现状,设计好技术改造方案,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自由选择合适并可信赖的系统集成商。

吴浈强调,下一步,国家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底,国家局要制定倒计时工作方案,各省(区、市)局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逐一排查、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国家局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会上,北京、江西、福建、吉林、湖北、重庆等省(市)局做了典型发言,其他省(区、市)局汇报了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推进进度。国家局相关司局有关人员和各省(区、市)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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