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规划推热医药业第三方物流

文章来源:制药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05-16

医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正在迎来一个历史节点。

“看到规划里关于鼓励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的明确规定,我们很欣喜。”浙江邦达物流公司董事长孙震日前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周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到邦达考察其第三方物流的进展。

5月5日,酝酿已久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终于出炉,明确指出“推动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这无疑为包括邦达在内的医药第三方物流近10年的探索提供了发展的注脚。

而上海医药近期与中国邮政的高调牵手,更为业界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政策层面的放开是否会引发商业配送权的泛市场化竞争?标准之争会否有所突破?在医药商业集中度将明显提高的未来数年,医药物流究竟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否会引发变局?

打破对GSP的纠结?

对于医药行业第三方物流的定位、发展与监管,此前政策态度暧昧。2005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加强监管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其核心内容除了要求对申请开办药品批发的企业,要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具有现代物流的准入条件外,还允许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接受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委托的药品储存、配送业务,同时也允许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企业,为已持有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配送。这一规定被业界视为官方首度对第三方医药物流的认可。但在随后几年里,第三方医药物流在政策层面鲜被提及,这与现实中该领域的迅猛发展形成落差。

“医药第三方物流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包括国药控股在内的大商业公司都必须借助社会物流,但严格来讲,目前不少第三方物流业务是违反GSP规定的。”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在相关政策存在真空的情况之下,“没有被挑明”的第三方物流事实上长期行走在灰色地带。

对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争执焦点之一,就在于对其标准的界定,是否应将GSP作为门槛。其中,一派观点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获得GSP资格才能承担配送功能;另一派观点则认为,通过GSP认证即成为一个商业批发企业的角色,既丧失了第三方的中立性, 也未能体现第三方物流所带来的“效率和成本的最佳优化”,此外,GSP对于在途运输的规范也不尽完善。

这一矛盾在现实中愈演愈烈。一方面,尽管有关部门已陆续发放第三方医药物流牌照,但发放牌照的对象仅限于拥有GSP的医药批发企业。

由于医药商家之间天然的竞争关系,使得商业物流资源无法整合;工业-商业-终端的供应链体系无法优化; 医药行业的独特专业性与社会物流资源成本效率的相对优越性无法对接,导致一些已获第三方医药物流牌照的医药批发商业公司缺少订单,难成气候;而一些已经集约大量医药工商企业物流资源的第三方医药物流公司则缺少可以进一步规范发展的牌照和中转库。

这一错位局面有望被新的《规划》打破。《规划》提出,“推动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的物流功能社会化,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

某接近商务部的业内人士透露:“《规划》所提的医药物流标准并不是指GSP,而是酝酿制定新的物流标准,商务部并未坚持用GSP标准来作为第三方物流的门槛,那样就成了批发流通企业。”

“这次应该打破了此前大家对GSP的纠结态度,对于第三方物流的定位与发展是个重大突破。我们也将参与这个新的物流标准的制定,重在在途运输条件的规范。”孙震表示。

但在北京民智谷管理顾问公司执行董事史万奎看来,《规划》中所提的医药物流标准并未脱离GSP, “不是区别GSP,而是将其分解细化,更加有利于行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发展。一体化考虑GSP是计划经济思维逻辑的延续,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根据医药流通供应链不同环节所承担的专业职能,遵循相应的部分标准,这部分标准是整体GSP框架下的,并有所发展和完善。这个过程将由企业家和政府共同来完成。 GSP是关于流通供应链的系统标准与规则,现实对GSP提出的新命题是,不同环节,比如物流、仓储、零售、结算等,其要求分别是什么,能否分开制定细化, 政府应该尽快给予解答。”同时他表示,“在运输过程中,关键是运输条件和可监控性,这不仅仅是社会物流的问题,医药流通中同样存在。”

从第三方物流到供应链

“第三方物流具有专业化、集约化、低成本、高速度的特点,这将是大趋势,在保证药品物流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开放物流权,是推动医药物流乃至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有利举措。未来,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连锁、网上药房等环境与政策导向,必然引导医药流通行业向物流、信息平台、零售终端3种业态专业化发展,批发的概念将逐步弱化。”史万奎表示,“对于《规划》所带来的机会,我认为是均等的,不论是谁,只要具备了相应的医药物流标准,就可以参与竞争。”

而在充分肯定第三方物流给行业所带来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不少受访人士认为,现阶段不能过分夸大第三方物流的作用,“第三方物流能够承担一些中间的配送职能,但最终到医院还需要商业公司进行配送。”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第三方物流目前所履行的职能与国外第三方物流还存在较大差距。据介绍,我国第三方物流主要是帮助配送,填补配送网络的缺陷,而国外的第三方物流是专业化过程中的一种分工,由供应商发起,以供应链管理为导向。

在与中国邮政合作的协议签订会上,上海医药集团董事长吕明方就提出:“供应链服务是医药分销业务的本质,供应链体系的构建也就成为医药分销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

而第三方物流能否在供应链体系构建中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将决定其未来的发展空间。事实上,孙震的名片上已多了一个新的职务——杭州达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这个平台将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构建医药供应链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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