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基本实现 公立医院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文章来源:中医药123网 发布时间:2012-01-05
国务院确立了2009年至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看病贵”、“看病难”一直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支柱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2009年历史性地覆盖了92.4%的城乡人口。到2010年年底,三大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亿、2 亿和8.4亿,参保者总和占全国总人口94.7%。因此,总体来说,全民医保的目标已经实现,接下来的任务是医保覆盖面的巩固。”

中国社会科学院于近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蓝皮书)公布了上述数据。

据社会蓝皮书介绍,2009年4月初发布的“新医改方案”确立了以推进全民医保为主线,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宏伟战略目标。同时,国务院确立了2009年至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社会蓝皮书指出,2011年,在全国不少地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补贴水平已经从每人最低120元提高到了200元的水平。同时参保者的缴费水平也有所提高。各地还纷纷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并提高支付标准,致使基金结余有所下降。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医保付费改革也成为全民医保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但据了解,医疗机构的费用上涨幅度依然很高。

来自社会蓝皮书的数据表明,在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公立综合医院中,2010年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是1990年水平的15.9倍和13.8 倍,而当年城乡居民年均收入分别仅为1990年的12.7倍和8.6倍。医院医药费用的上涨幅度远远高于民众收入的上涨幅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医保付费改革成为决定新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社会蓝皮书作者之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医保制度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在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有多高,即医保支付在参保者的医药费用中占据多大比重。换言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能不能保住“基本”。如果“保基本”的目标不能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风险分摊和第三方购买职能也就无法正常行使。

社会蓝皮书中指出,自2011年年初以来,主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将医保付费改革当成重点工作之一,鼓励地方进行各种各样的试点。同一时期,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卫生部,也将医保付费改革(尤其是按病种付费)视为促进医疗机构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

社会蓝皮书认为,2010年2月10日,《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给出了9项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内容,国家医改办选定16个城市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从2010年春天开始,16个城市开始制定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按计划或常理,各个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应该在当年的年中或年末制定完毕,并且向全社会公布。但是,到2010年年底,依然有若干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没有公布。有几个城市的试点方案其实已经制定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依然没有获得最终的批准。直到2011年夏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才陆陆续续全部出台。所有这些,都再次昭示了公立医院改革的艰难性。

对于举步维艰的公立医院改革,顾昕告诉记者,今后应该集中全力解决一些问题。

“首先,公立医院改革尚在去行政化和再行政化之间摇摆,‘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的原则难以推进,这一问题急需解决;其次,多元化办医和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进展也十分缓慢。”顾昕说,同时,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迟缓,医疗领域的现行人事制度同时制约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此外,医保付费改革起步不稳,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制度化的谈判机制尚未普遍建立,新医保付费机制的细节设计不当导致医疗机构行为扭曲的现象较普遍,医保机构探索付费机制改革的积极性和能力也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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