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重设远程医疗范围 在线医疗陷窘境

发布时间:2014-09-18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进行远程医疗必须由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要求进行远程医疗的医生必须在本单位进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进行远程医疗必须由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要求进行远程医疗的医生必须在本单位进行。《意见》没有将目前市场上风生水起的互联网医疗咨询等纳入,引起业内争议。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多种“远程医疗”没有涵盖进去,就意味着政策对此收紧。

个人对医疗机构被排除

《意见》指出,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在一些从业者眼里,像春雨医生等在线咨询机构也是远程医疗的一部分,或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在线健康咨询等,这些都属于远程医疗,北京海智君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川会会长王海认为,新政规定远程医疗是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内涵和外延比较狭窄。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秘书长陈红彦举例,现在好多公司开发的远程医疗程序是个人在家里或者工作单位有些不适,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把自己的不良症状进行传输,同时通过智能化手段对血压、血糖等进行检测并传输,电脑或者手机的软件把这些数据做汇总进行分析,然后给出提示,是观察还是立即去看病。如果去,是去三甲医院还是社区医院等。“这种远程医疗项目不属于新政关注的范围,有些偏颇。”陈红彦认为。

远程医疗不包括健康咨询

《意见》指出,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从字面上理解,医疗咨询和健康管理不在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之列,被排除在该规定之外。

“远程医疗中有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这合乎实际操作,但新政把在线医疗健康咨询排除在外,会让从业者对远程健康咨询领域如何做充满茫然。”王海表示。

“实际上网上在线咨询把患者的症状进行汇总、分析,然后给出提醒或者就医建议,充当了家庭医生的功能。同时在线咨询又起到了分诊的作用,患者在网上获得就医建议,不会因头疼脑热盲目去三甲医院。”陈红彦表示。

限制医师的工作单位

《意见》规定,医师必须在所在医疗机构进行远程医疗,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处长李大川在9月11日的发布会上再次重申,“如果患者仅仅通过网上的问诊、患者提供的一些资料就做出诊断和处理存在着医疗安全风险。为了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同时也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我们规定医师一定是在所在医疗机构里进行远程医疗服务,法律责任主体也是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

李大川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会搜集群众和各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来修订、完善有关远程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

王海认为,医师一定在所在医疗机构里面,这就限制了在线医疗咨询服务的发展。“把当前很火的远程医疗的内涵和外延规定得这么狭窄,新政目前的市场难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如果修改,建议把远程医疗的内涵和外延做拓展,把其他远程医疗方法和手段也涵盖起来,共同引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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