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用耗材采购:降价幅小于10%不予招标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15-12-15
安徽省将有21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联合体采购方式,并对其如下品种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进行带量询价采购。

采购品种目录

心脏起搏器、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电生理等四类。

报价要求

那么重点来了,这次的报价要求真的是让很多械企都大跌眼镜,小员了解到这次的报价要求有七点:

1、本次带量采购设有预控价;

2、降价幅度:在预控价的基础上进行降价,降价幅度<10%的报价不予接受。同一品牌降价幅度必须保持一致;

3、每种品牌自成一个标段,供应商可自由选择。

4、按要求提交价格承诺书;

5、产品报价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交货价,即供应商对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实际供应价。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降价幅度),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降价幅度)将不予接受。

6、供应商对医用耗材的报价如高于安徽省医保支付价时,采购联合体有权拒绝其成交。供应商对采购联合体的降价幅度低于设定的降价幅度时,采购联合体有权拒绝其成交。

7、在采购周期内,供应商所报出的成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结论

安徽这次医用耗材采购让人不禁想起四川的高值耗材采购。在全国都在打压耗材价格时,可以说安徽这次的耗材招标也算是让械企狠狠地割下块肉了。但安徽不像四川,违反规定就一棒打死。关于报价要求的第六条:采购联合体有权拒绝,但并没说一定要拒绝。如果械企的推销员有能力的话,高于医保支付价也是可以成交的,看来械企还是有一条生路的。

从2014年国家开始推广宁波规则开始,四川、安徽、浙江等省掀起了一阵耗材降价狂潮,让械企苦不堪言。而且耗材价格还是没有回返的迹象。看来近几年耗材的价格回返是不太可能了。大割肉的时代真的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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