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厅长:基本药物配送将禁止独家垄断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09-19

新医改实施已经一周年,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等问题依旧牵动人心。23日,山东省卫生厅召开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会议,卫生厅厅长包文辉盘点新医改一年来山东的进展,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等,并作出针对性具体部署。他还与各市卫生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医改责任状。 

据介绍,山东新农合参合率已达98.6%,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启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对于此前试点中出现的配送企业一家独大现象,包文辉明确指出,配送企业招标要公开透明,既要防止无序竞争,也不允许独家垄断。

基本药物12月前网上招标

为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新医改推广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自2010年3月起,山东52个县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体覆盖率超过37%。其中,淄博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别占总数的89.2%和73%。制度实施以来,先行试点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价平均降幅分别达42.86%和37.23%,门诊平均药费分别下降31.15%和33.91%,就诊人数明显上升。在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方便患者就近诊疗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今年年底,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为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省卫生厅要求8月底前完善各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法,12月前按照新办法完成首轮基本药物招标工作。省级统一招标后,将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接以后,有关部门将可以动态监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回款等情况,并及时发现库存药品水平,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在此之前,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可按原渠道采购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此期间,各市卫生局将招标区域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包文辉要求,配送企业招标要公开透明,满足基本药物需求,防止无序竞争或独家垄断。对于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至今没按规定参加网上集中采购,包文辉强调,加强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确保全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购销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新农合人均补助下半年提高到120元

目前,山东的新农合参合率已达98.61%。95%以上的县实行了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封顶线统一规定为5万元,达到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倍以上。山东所有县市区已经实现参合农民统筹地区内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东营、济宁等8个市实现了市内住院即时结报,并在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和千佛山医院开展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内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比其他药物提高10%。老年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单纯性唇裂3个病种在6个县开展定点就医、定点补偿试点,不设补偿起付线,补偿比例不低于医药费的70%。

包文辉表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山东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60%以上。山东各地将提高住院统筹基金所占比重,新增政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住院补偿,适当提高参合农民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通过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医药费用,提高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同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控制住院率不合理增长。基层医务人员和科室收入不得与业务挂钩,发放绩效工资或奖金前必须进行收费检查,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乡镇医院一旦发现挂床住院、门诊转住院现象将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 

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

在过去一年中,潍坊市、东营市分别作为国家级和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已经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全面实施。省立医院等22个省部属医疗机构开展了绩效工资改革、缩短平均住院日、全成本合算、改进医患关系等12项单项改革试点。出台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医疗卫生领域,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包文辉强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改革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完善惠民服务、加强质量管理等,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补偿试点公立医院。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的基础性部分将占60%,余下40%的奖励性部分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推动公立医院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立全省统一医疗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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