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药房革命”实现医药彻底分离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10-13

普通的“药房托管”是药品销售得多,托管企业和医院得到的就多,而闵行的“药房革命”因医院不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医院不再“以药养医”;搞普通“药房托管”,医药代表依旧围着医生转,而在“药房革命”后的闵行区医疗机构,医生无法再开“大处方”,医药代表也就不见了踪影。

上海市闵行区通过对药品流通体系进行改造,摸索出一条自己的“药房革命”之路,实现了医药彻底分离。

闵行区的基本做法是:先由政府集中采购,实现同一品规的药品只选择一家生产商和一家配送商;继而将医院药品流通中的药品所有权和管理权让渡给药品供应商和物流服务商,再造药品流通体系。

从闵行的“药房革命”中,我们很容易看到前几年一度盛行的“药房托管”的影子。我们知道,“药房托管”是医院在保持药房法人地位、产权、人事关系三不变的前提下,将药房委托给药品供应企业进行经营,托管企业负责医院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给医院上缴利润,医院不再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只对其进行监督。但“药房托管”在很多医院却是虎头蛇尾,或者有始无终,原因就在于其没有实现“医药分业”,没有减少中间环节,没有切断医生和代理商的利益链条,甚至没能降低药价。

而闵行的“药房革命”则不同。比如,普通的“药房托管”是药品销售得多,托管企业和医院得到的就多,而闵行的“药房革命”因医院不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医院不再“以药养医”;搞普通“药房托管”,医药代表依旧围着医生转,而在“药房革命”后的闵行区医疗机构,医生无法再开“大处方”,医药代表也就不见了踪影。

纵观闵行的“药房革命”,笔者认为,其成功之处主要在于维护和保证了各方利益。

首先,严格集中采购让供应商省心。生产商和配送商的确定,由各医院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投票决定,遴选过程在纪委的现场监督下公开进行,而“一厂一配送”则几乎彻底消灭了药品回扣存在的空间,供应商不必再费心地进行“公关”。

其次,改革流通体系让医院省事。“药房革命”后,药品收支分离,医院药房中流转的药品属于供应商,药品流转和使用的大部分交易费,要由供应商支付。这样,医院既因库存不再占用资金而减轻了负担,同时,也不再担心药品的损耗,只按时在对账之后,向结算机构提交发票即可。

再次,减少流通成本让患者省钱。由于遏制了药品回扣,减少了药品流通成本,药品价格下降,患者得到了实惠。统计显示,2005年8月至2008年12月,闵行区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68.65元,只相当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62.17%、全国平均水平的83.20%;出院患者平均药品费2103.57元,比 “药房革命”前减少181.31元。

医药体制改革是一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闵行成功的“药房革命”表明,只有大胆创新,才能维护好各方利益,进而为减少改革阻力创造条件,加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0
-1
收藏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