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锯末胶囊"看网络售药监管

文章来源:制药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03-25

用锯末、粗糠和面粉做原料,某省一个地级市6个制假窝点半年内疯狂炮制出上亿粒胶囊,冒充201种,并通过互联网销往全国28个省份的100多个城市。案件涉及药品多、辐射地域广、涉案金额大,被称为该省假药“第一大案”。

假药大案得以破获固然值得庆幸,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一假得不能再假的“锯末胶囊”能大量生产并在网上公开,而且还不是被药监部门首先发现,这就不能不引起该省监管部门的深思和重视。

透过这起假药大案,我们姑且不说在采购中存在的漏洞,仅从药品市场监管角度来看,就能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其一,“锯末胶囊”冒充药品品种多,且通过互联网销售,区域广;其二,冒充的知名品牌药品大部分既无生产日期,也无批号;其三,大多是通过医药代表堂而皇之地销售到药店和医院。

客观地讲,这些年来,我们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中不可谓力度不大,仅从2009年7月起开展的为期2年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来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应该肯定,目前药品市场秩序井然,公众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未出现重大药害事故。但也不可否认,药品监管工作中还有薄弱环节,药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当前,我国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药品造假和售假手段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始终保持药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仍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有丝毫懈怠。

一方面,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神圣职责,加强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用足、用好、用活行政、技术、社会监督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对药店出租、承包柜台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重点要加强对偏远乡村的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点,使假药无藏身之地。同时,加强对药品购销环节的监管。此外,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全面增强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药品安全、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和依靠群众举报,让假药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网络销售假药的围剿力度。利用网络销售假劣药一直是我国乃至全球药品监管的一大难题。尽管近年来各地药监部门查处了一大批网络销售假药大案要案,但这一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因此,从国家层面上说,建议国家颁布更加详尽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违法销售药品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服务器部署、网络推广等方面严格监管,彻底斩断网络销售假药利益链,同时大力宣传正规的,使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选择正确的购药途径。

有关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网络销售假药监测机构和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药监人员的网络知识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网络监测队伍。药监部门应加大与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寄递渠道的日常监管。此外,有关部门还应继续加大对搜索引擎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治理。惟有如此,网络销售假药的行为才能无所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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