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监暂停销售蛤蚧大补胶囊等16种药械

文章来源:制药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10-12
近期,天津市部分报纸,电台,电视台刊播的"蛤蚧大补胶囊"等16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中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近期,天津市部分报纸、电台、电视台刊播的“蛤蚧大补胶囊”等16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中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天津市食品药品管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实施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蛤蚧大补胶囊”等16种药品、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并将上述品种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暂停这些药品、医疗器械在全市范围的销售,各执法单位将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与此同时,违法广告品种的生产企业应在违法广告的原发布媒体上刊登或播发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告知监管部门。天津市的相关执法单位将对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加强监督抽验。

暂停销售的14种药品

1.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

2.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

(糖康一号)

3.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

4.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通络丸

(蒙古红药)

5.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竭胶囊

6.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

7.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左慈丸

8.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偏瘫复原丸

9.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脑蛋白水解物片

10.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杜仲胶囊

11.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蛤蚧大补胶囊

12.广州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腱腰丸

13.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强身胶囊

14.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肾康胶囊(耙齿菌)

暂停销售的2种医疗器械

1.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枕治疗仪

(曲度腰枕)

2.天水魏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魏氏磁疗骨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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