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药房要看比例指标,新药店须筹建申请预审

文章来源:生物谷 发布时间:2012-08-23
在深圳开药房,有钱,有人,有地,还要看有没有"指标".从本月开始,新开药店要进行筹建申请,在常住人口数量与现有药店数量之比大于2700:1的社区才能开药店.

在深圳开药房,有钱,有人,有地,还要看有没有“指标”。从本月开始,新开药店要进行筹建申请,在常住人口数量与现有药店数量之比大于2700:1的社区才能开药店。市药品监管局通报,全市624个社区中有171个社区药店严重扎堆,另外有47个社区还没有一家药店。

新开药店要预审

9日,深圳市药监局通报,《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稿)已经市政府同意,本月起实施。新开办零售药店需先进行筹建申请,符合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相关规定的才能进行筹建。而“合理布局相关规定”就是社区常住人口数量与社区内现有药品零售企业之比不能低于2700:1.准备开的药店所在社区高于此指标,将不会被批准筹建。

深圳市药监局解释,2700:1的比例系副省级城市以及京沪广人店比的平均数。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全市有6731家药店,深圳每平方公里有药店3.3家。深圳外的14个副省级城市以及北京、上海都不超过1家。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人店比为2533:1,深圳目前常住人口与药店的比例为1587:1,“人店比与密度两项指标高居全国第一”。

对于限定社区常住人口与药店比例的原因,昨日,市药监局称,目的在于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避免市场过度、恶性竞争,更好地衔接深圳医药分开改革。

市药监局也拿出今年4月10日到6月10日的网络调查问卷结果,称在收到的2891份有效答卷中,84.27%受访者认为深圳市目前药店总体数量太多;82.53%受访者认为深圳市目前药店分布不合理。2405名受访者认为会带来行业恶性竞争,盈利难,占83%。

47个社区无药店

药店总量密集的背后,深圳的药店分布也出现严重不平衡。

9日,市药监局通报,按照2700:1的标准计算,全市624个社区中,429个社区已经饱和,有171个社区严重饱和,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有77家药店。而195个社区未饱和,47个社区居然没有1家药店。除了龙岗、罗湖、龙华外,各区都有社区没有药店,大鹏新区25个社区中有10个社区没药店,关内的南山、福田也各自有超过10个社区没有药店。

对于选择以社区为单位,按常住人口的比例来布局药店,市药监局解释,社区可集中体现“地域”、“交通状况”及“方便群众购药”三大要素。深圳大部分社区不足3平方公里,往往就是几条主干道所夹的区域,一般可在30分钟内步行穿越。而社区的划分本就以常住人口数量为基础,常住人口本身就是购药需求的主要稳定来源。而包括社区常住人口、社区工作站的建制都是动态的,药店的合理布局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规划。

两类情况可“特设”

人店比的药店筹建标准也有例外。根据《深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许可合理布局审查规范》规定,如果社区常住人口数少于2700人,社区无药品零售企业的,新建住宅小区、常住人口超过2700人或住户超过1080户,小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药店可获批准。

此外,在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6000平方米到5万平方米社区购物中心、5万平方米到10万平方米的市区购物中心、1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郊购物中心里,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情况下,设立独立区域新建药品零售企业的,也可以获批筹建。

质疑

药店布局属市场行为不应人为干涉

对于市药监局出台的规定,位于福田区华强北的一家民营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药店打开门做生意,通常都会选择在商业繁华区和人口稠密区开店,出现扎堆现象也很正常,“只要有钱赚”,能否开下去,也自然会由市场来调节,不应该人为设置限制。有些社区缺少盈利条件,没有药店,也不能因此强制企业去开。

市民杨先生也表示,药店不同于医院,不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在哪儿开店,都是市场选择。“企业自负盈亏,你管人家是不是盈利难呢?再说,竞争加大,降了药价,对市民也是福音。”杨先生称,市药监局的规定强化了自己的审批权,其实是行政手段干扰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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