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药增补以权谋私者决不姑息

文章来源:赛柏蓝 发布时间:2014-03-31
针对广东基药增补后出现的各种声音,广东方面在去年至少发出过一次“基药增补科学合理”的声音。

针对广东基药增补后出现的各种声音,广东方面在去年至少发出过一次“基药增补科学合理”的声音。

3月29日,广东官方媒体南方网发表了《广东实行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初见成效》文章,重点表述了广东基药增补的科学合理性,并且取得了成效。同时,也强调了对“在增补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决不姑息。”

值得留意的是,虽然本文没有明确表明采访对象的姓名职务,但该文作者之一为“通讯员粤卫信”,表明了有关方面的态度。

此前一天,《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日前广东省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伍新民已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

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2013年广东省增补目录实行以来,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基本药物价格,探索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新途径发挥了明显作用。

广东省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明显提高,截至2014年3月份,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75%的村卫生站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40%,其中县(区、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50%,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5%.新版增补目录得到了广大医疗机构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医疗机构选择用药范围扩大,有力地推动了平价医院、平价门诊、平价药包“三平”工作,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都配备了10-15元的平价药包,促进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大大方便了老百姓就近看病就医,明显降低了看病费用。

增补目录的目的是满足基层医疗需求

广东省政府组织基层调研发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大,既有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也有经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拥有3000多万农业人口,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用药差异性大。

由于南北气候、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差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307个品种有部分在广东不适用,而广东上一轮增补目录(2010年版)由于是第一次增补,在品种数量和类别结构上不够完善,止血类、急救类、地方常见病用药较缺乏,基层反映基药品种不够用的问题突出,如鱼腥草注射液等一批常见廉价药品都没有列入基药目录,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受限,人才流失,病人又回流到大医院就诊,又大大增加了大医院的压力,到大医院“看病难”的现象十分普遍。

此外,省增补目录(2010年版)部分品规进入新版国家基药目录,为做好国家基药目录和省增补目录的衔接,同时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规定增选基药目录适用范围从上一版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扩大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目的是为促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增补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谈及本次广东基药增补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剂型适宜、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

二是注重满足广东当地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妇儿、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需求,优先增加止血类、急救类、临床覆盖率较广的品种。

三是增补品种适当增加剂型,严格控制规格数量。当然,基药增补也兼顾本地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大疾病保障、中医药强省和岭南用药特色,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与医院用药相衔接,满足患者双向转诊用药需求。在本次基药增补中,特别强调非医保品种不列入。

增补程序严格规范、客观公正

广东省成立了由9个相关厅局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指导目录增补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各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增补工作。

《2013 年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增选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按照工作目标、遴选原则、遴选程序,组织开展基层及省部属医院临床必需药物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各市及省部属医院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剂型适宜、基本保障等原则,组织临床专家研究论证,推荐上报临床必需药物及其剂型,形成备选目录;

根据遴选原则,召开三轮专家会议,形成目录初稿;再征求各厅局及各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组织专家对目录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报省政府同意后,由原省卫生厅发布并实施。

进一步完善增补工作

谈及完善广东基药增补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是我省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增补目录是与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致的、同步的。当然,改革是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完善。工作中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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