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县将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6-07-01
据悉,从7月1日0时起,重庆市万州等12个区25所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因其余28个区县已于2015年前实施改革,至此,重庆市所有区县均已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此次纳入改革的12个区是: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沙坪坝、北碚、长寿、江津、永川、大足和两江新区,共25所公立医院。所有改革医院全面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直接按实际进价销售。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药事服务费方式予以补偿。

  市卫计委表示,除了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外,重庆市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落实医院在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理顺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探索管分办开,实行院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考核和问责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区县级公立医院探索院长年薪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下达控费指标,加强对“大处方、大检查”,以及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的重点监控,探索建立医务人员医疗违规行为档案制和扣分制,让群众就医能享受更多方便和实惠。

  市卫计委表示,建立药事服务费制度,目的是为了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机制上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目前,重庆市医保覆盖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药事服务费将由财政、医保承担各45%,个人仅承担10%。也就是说参保人员药事服务费绝大部分由财政和医保承担,个人仅负担少部分。

  据悉,重庆市按照五大功能区域不同,药事服务费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收费标准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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