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品种少,没有合适规格成用药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0-12-06

在临床研究中,儿童通常不作为观察对象,所以,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文献中往往缺少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资料。同时,在临床使用中,儿童用药剂量大多是以成人剂量为基础,结合儿童的体重、体表面积及年龄等换算而来,这给儿童用药安全带来了威胁。  

  

儿童用药市场存在品种少、规格少、剂型少、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等现状已是不新的话题。这一方面是由于儿童特殊的生理机制造成。由于儿童机体发育尚未成熟,药物在体内代谢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致使一些药品不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另外,还存在一些外在因素促使儿童用药受“冷落”。

特别是受美国强生公司儿童药召回门事件的影响,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0~14岁人口总数约为29650万人,儿童的患病率平均在12.33%左右。但在我国市场上供应的3500多种药物制剂中,儿童用药品种不足成人用药品种的5%;一般综合性大医院的儿科用药也低于5%。而且适合儿童用的规格寥寥。笔者以广州市越秀区儿童医院作为调研样本,通过对其门诊调配药物的统计发现,未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处方,这给患儿家属带来使用不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占七成

越秀区儿童医院共有口服药物138种,其中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有97种,占全部用药品种数的70%。在药物使用中,除了有量器量取的液体药剂以及说明书规定不能拆分的缓释剂、肠溶剂外,其他药物都有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情况。大部分药物说明书有相关的儿童用法用量,也有的说明较为含糊,如“儿童减量” 等,而富马酸酮替芬及硫酸沙丁胺醇则缺乏相关内容。

该院2009年药物使用前20位品种包括有:利巴韦林片/冲剂、双扑伪麻片、牛磺酸冲剂、富马酸酮替芬片、盐酸丙卡特罗片、复方锌布冲剂、硫酸沙丁胺醇片、盐酸异丙嗪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愈美片、头孢羟氨苄片/冲剂、氯雷他定片、桃金娘油肠溶胶囊、头孢克洛干混悬剂/片、阿奇霉素冲剂/片、盐酸氨溴索口服液、头孢丙烯颗粒、乙酰半胱氨酸颗粒、氨茶碱片、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片/冲剂,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比例占95%,其中唯一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桃金娘油肠溶胶囊的说明书规定,必须整粒吞服。

随机抽查处方10000张,年龄范围在38天~15岁之间,统计各年龄段人数及没能按生产规格用药情况见下表。

原因分析

越秀区儿童医院接诊的病人以呼吸道感染、胃肠道疾病及各种过敏性疾病为主,从统计数据看,患儿比较集中在6岁以下,占了患儿总人数的85%,而该年龄段的患儿没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比例占了七成以上,而且随着年龄的下降不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比例不断攀升。

儿童用药一般以药品说明书、儿科药物手册等为依据,医生根据患儿的年龄、体重、疾病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口服、肌注、静脉注射、物理治疗)与不同的药物剂量治疗疾病。

例如,病毒性感染是婴幼儿发病的主要原因,利巴韦林是该类疾病的首选药物,儿童用量为10~15mg/kg/天,分3~4次服用,颗粒剂规格为50mg /包,片剂规格为100mg/片。体重为10kg的患儿,可以按规格服用颗粒剂一天3次,每次1包;但是如果患儿的体重小于10kg,按照小儿用量则不能服用整包药物;体重为20kg患儿服用片剂一天3次,每次1片,体重小于20kg的患儿服用片剂,按小儿用量也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

盐酸丙卡特罗临床常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等疾病,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及一定的抗过敏和促进呼吸道纤毛作用。该药25ug/片,说明书注明6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2次,因此,6岁以下儿童则要依据年龄和体重服用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片。

检索越秀区儿童医院处方的前20位口服药物自2000年以来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18种药品中,有6种无文献的应用(双扑伪麻片、牛磺酸颗粒、盐酸异丙嗪片、愈美片、头孢丙烯颗粒、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片);基本按网上说明书指导临床应用的只有5种(利巴韦林颗粒、头孢羟氨苄颗粒剂、氯雷他定片、头孢克洛干混悬剂、氨茶碱片);有2种无用量说明(富马酸酮替芬片、硫酸沙丁胺醇片);有5种未完全按网上说明书指导临床应用。但有文献记载用量的12种药品,都会出现不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情况,且患儿年龄越小,出现的机会越多;无文献记载用量的,除双扑伪麻片外,其余5种是按说明书指导,也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由此可见,不按生产规格用药是儿科临床的一种普遍现象。

问题及建议

在药物临床研究中,儿童通常不作为观察对象而被排除在试验之外,所以,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文献中往往缺少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资料。在临床使用中,儿童用药剂量大多是以成人剂量为基础结合儿童的体重、体表面积及年龄等换算而来。在实际工作中,还将成人规格的糖衣片、胶囊等研碎后分给患儿服用,这种做法既影响了药物的吸收、利用,用量也不确切,而且易因用药过量而引起药品不良反应。

据报道,约50%~75%的儿科用药物没有经充分的试验研究可供婴儿和儿童使用。当药物未经权威机构批准可供婴儿和儿童使用时,通常不可能得到可供儿科病人使用的合适剂型。儿科病人缺乏合适的治疗药物是目前国内外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人曾对手工分劈药品的准确性进行实验,结果有半数以上偏离目标重量的10%,另外,儿科病人的个体之间的给药剂量差异可达50倍。

儿科专科医院大部分患者为婴幼儿,机体对药物反应不一,用药要求个体化,剂量差异化比较精细,医生常要求将一片药分为若干等份给患儿服用。由于破坏了药片的保护层,若长时间置于空气中,容易受潮、遇光而氧化,药物的化学结构发生了变化,质量改变,疗效明显下降。用量很难掌握,达不到预期疗效。

不按生产规格用药确实给患儿服药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首先,因为拆分使药物稳定性下降,例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克拉维酸钾的化学性质不稳定,受潮或受热都能加速它们降解,因此,需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不按生产规格用药,剩余的药物因药物储藏条件的改变而变质。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颗粒剂中,拆包后的药物极易吸潮变质,如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其次,药物份量难以准确掌握,如氨茶碱片,20公斤(6岁左右)以下患儿不能整片服用,氨茶碱治疗窗口较窄,有效剂量与中毒剂量非常接近,给药剂量不准确容易发生中毒,也有家长反映,剩余的药物第2天都发黄了。另外,不时也有家长因不理解份量数或没有注意服药指示而超量给药的情况发生。

针对不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情况,建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等部门应进行调研,给出临床及生产指引,如发现有不能按生产规格用药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要求生产厂家提供相应的生产规格。比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临床实际中常用到0.5片,复方锌布颗粒剂常用到1/2包,并且在其说明书中已明确有该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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