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督察:公立医院改革或许要出新典型

发布时间:2016-05-03
日前,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复核组在陕西省举行了情况反馈会。复核组在会上指出,宝鸡的医改经验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陕西省要在国家推广之前率先在全省进行全面推广,为全国其他省市破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难题提供经验。

据悉,本次复核考评工作是国家层面的重要考核内容。中央深改组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其分别纳入2016年中央深改组和国务院督查室对各省专项考核项目内容之一。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24项专项考核和国务院督查室26项专项考核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唯一只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被纳入国家考核。

本次复核考评内容具体、规模空前、要求极高。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是第一次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部门联合组织全国范围的考核评估工作,考核范围涉及全国1977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和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从上述复核考核的内容来看,确实是规模超前,而且被纳入了国家层面,大家知道,在药改方面,三明是典型。但是医改并不应该只是药改,医院也是改革的重点,这部分改革应该如何推进,既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也应该是医药人关注的重点,毕竟,医院改革未来也会影响到医药市场。宝鸡改革如此受到推崇,未来会不会成为医院改革的样板呢?我们赛柏蓝会密切关注。

宝鸡哪方面备受肯定?

据报道,4月20日—22日,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安排,以河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红霞为组长的复核组一行,在省卫计委领导陪同下莅临宝鸡,深入市区及岐山县、陇县,通过看现场、召开座谈会、听汇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进行认真检查。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基本建立起具有宝鸡特色的公立医院发展服务体系,初步探索形成医改“宝鸡模式”,连续五年蝉联全省医改工作先进市,并被命名为全省唯一的医改综合改革示范市。2015年,全市共为1.54万名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9146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8%,全额费用补偿比达到了53.1%,超过国家不低于50%的试点要求。

在反馈会上,复核组对陕西医改工作特别是宝鸡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密切,财政保障到位,制度创新突出,改革成效显著。通过改革,医院就医条件不断改善,吸引和留住了一批优秀人才,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特别是宝鸡推行的公立医院“两放开一搞活”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同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用市场化的方法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服务水平,是一个很好的探索。

宝鸡医改有哪些内容?

《中国卫生》2016年第3期刊登了省政府副秘书长,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征社的《欠发达地区如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文。对于宝鸡模式进行了简单总结和概括,尤其是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部分内容,是总结的重点。

在市直公立医院淡化编制管理,实行“两放开一搞活”(放开人事权、分配权,搞活绩效考核)。放开用人自主权,允许医院在编制外自主聘人;新增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与在职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市政府建立市级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为被聘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解决了人力资源宏观调控问题和新进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去年,在两家市级公立医院试点法人治理结构上,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组建社会各方参与的理事会、监事会。今年,又在市中心医院探索推行医联体管委会、市第三人民医院探索董事会形式的新型治理结构。

2015年前三季度统计,全市95.2%的参合住院患者在市域内得到就诊治疗,9个县参合农民县域内住院平均达8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达66%。

药价:降价10%,二次议价,不降价就停药

宝鸡市是陕西省二次议价的试点省份,去年,宝鸡市卫计委曾经就此做过总结:

按照全省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宝鸡市在全省率先试点药品耗材价格集中谈判工作,对常用750种药品、400种耗材进行三个批次的价格谈判,目前已完成147个品种、279个品规的药品和126个品种、316个品规的耗材价格谈判工作,平均降价幅度达到10%以上,按两个批次分别于7月1日、8月1日执行,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医药负担。

一是研究谋划,搭建平台。研究制定《宝鸡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成立宝鸡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价格谈判办公室,搭建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平台。

二是攻坚克难,分批实施。通过宝鸡市卫生信息网公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目录,谈判分三个批次,目前,药品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前100种已经谈判完毕;医用耗材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已经谈判完毕。第一批价格谈判的药品共有47个品种83个生产厂家130个品规。达到降价幅度后调整价格的共有30个品规,未达到降价幅度暂停使用的共有63个品规。

第二批价格谈判的药品共有100个品种107个生产厂家149个品规的药品。达到降价幅度后调整价格的共有116个品规(包括第一批暂停使用的药品厂家在暂停使用期间再次价格谈判后修改价钱,达到降价幅度),未达到降价幅度暂停使用的共有68个品规。医用耗材第一批共价格谈判进行价格调整的共有49个品种125个规格。第二批共议价77个品种191个规格。

三是梳理问题,着力推动。

(一)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困难。排在此次价格谈判目录前列的大部分品种都为国内知名厂家所生产的或是进口药品,作为宝鸡市的年销售量和地区行政特性,生产企业考虑全国保价和陕西省10月份将要进行的药品新一轮招标等方面的考虑,不愿降价,降价幅度没达到预期。

(二)医用耗材价格谈判没有中标价格标准。医用耗材一个品种无统一标准、型号、名称更换频繁,价格随意性大,代理商多,市场比较混乱,医用耗材降幅标准很难界定。按座谈会会议精神,只要有降幅的医用耗材,均按降价后的新价格执行,待省上今年年底医用耗材统一招标开始后,有参考价格后,方可规范整个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统一采购、销售情况。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