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 江苏医改迈入深水区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5-02-28
2月27日,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正式出炉。记者注意到,江苏将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等8个方面先行先试,努力破解医改难题。

2月27日,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正式出炉。记者注意到,江苏将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等8个方面先行先试,努力破解医改难题。

此外,江苏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

先完成中央明确的医改任务

再实现人人享有较好医疗服务

医改试点方案中指明医改路径和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到2017年,率先完成中央明确的医改任务,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公益性得到强化;分级诊疗取得突破,基层首诊比例显著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有效运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全面落实,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以内。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0%左右,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以现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监管体系为重点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

医改,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减少特需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医改中的重头戏,江苏将在2015年上半年,选择3个市和3个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底,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公立医院定期将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社会公开。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上半年,江苏所有县(市)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2015年底前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开。

记者注意到,此次改革的重点将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省辖市政府主要办好1—2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精神、儿童、传染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县级政府主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

2015年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5年底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省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

根据“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2015年江苏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力争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

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据介绍,江苏将明确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建立合理的就医流向。对按规范从基层办理转诊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结算政策;对符合下转指征转至基层治疗、康复的,提高报销比例;对于未按程序就医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实现分级诊疗,转诊机制必须畅通。江苏将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深化对口支援,大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向乡镇及社区机构轮派医师和管理人员。到2017年,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扩大家庭医生制度覆盖面,加快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健康全过程管理。以65岁以上老年人等人群为重点,提高签约服务率。到2017年,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综合健康管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在各县(市、区)全面实施。

放宽社会办医准入门槛

医师多点执业全面推开

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保健领域,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为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大力推进医养一体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外资独资举办医院试点。

实行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在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科研立项、技术准入等方面一视同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

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2015年上半年省出台深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2015年下半年全省全面推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的执业医师,均有资格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到2020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有10名左右合格的全科医生。

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记者注意到,医改方案中,也回应了长期以来对医务工作者“技术劳务价值”合理认定的呼声:“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记者看到,江苏医改方案中提出:“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据了解,今年起将制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办法和试点方案,并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思路,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新的薪酬制度,并逐步在城市公立医院推行。2017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到位。

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挂钩,促使院长切实履行职责。调整提高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医疗卫生人员可通过多点执业或从事其他超额劳动获取合规报酬。

此外,2015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2015年,出台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地方性法规,细化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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