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强仿有理!三位两会代表借“陆勇案”发声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15-03-10
两会声音中,不少医界代表对此前热议的“陆勇代购案”发声,表示国家应藉此机会思考落实药物强仿相关措施。

两会声音中,不少医界代表对此前热议的“陆勇代购案”发声,表示国家应藉此机会思考落实药物强仿相关措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邵一鸣:

建议国家分类落实“强仿”策略

“陆勇案实际上是政府缺位情况下的病人自救行为。”邵一鸣说,目前我国的新药从立项研发到审批上市至少需要5、6年时间,患了恶性肿瘤的病人等不起。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国外一些制药企业是有合作意愿的。邵一鸣认为,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实施强仿战略加以推进,通过谈判把药价降下来。

事实上,国际法和相关政策法律文件都赋予中国这类国家药物强仿的权利。“9·11时,美国也曾在国家公共安全受到影响时,短时间内仿制了加拿大的一种药物。”邵一鸣建议中国的药物强仿可分三类推进:

A类为重大传染病的治疗药物,必须强仿。B类为治疗恶性肿瘤、癌症等影响到生命却不是扩散性疾病的药物,可以强仿为主、与国外药企合作生产,大幅降低药价。C类为治疗糖尿病、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药物,强仿可以作为一个谈判手段。

邵一鸣表示,我国企业具备生产仿制药物的技术和条件,但实施强仿战略需要政府部门设置一个把整个链条衔接起来的实施主体,这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需要多方协调。不管怎么说,得从百姓生命健康出发,切实让老百姓能用得起药。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腔镜科主任王贵齐:

建议国家层面谈判,适当强仿

作为一名在肿瘤医院的医务工作者,王贵齐深知肿瘤患者及其背后家庭的艰辛,每个月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疗费用是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的。

而患者的求生渴望是无可厚非的,王贵齐认为,对于药物强仿,单靠行政或法律手段禁止买卖恐怕难以起效,“堵”不是长久之计,“疏”才是治标之法。像抗肿瘤等药物,应该由国家层面去协商谈判,适当实施强仿。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健:

客观需求亟待通过谈判满足

王健表示,在艾滋病治疗领域,也有类似情况。

“目前艾滋病治疗领域有30多种抗病毒药物,国内抗病毒药基本上都是进口的。”王健说,这些药物的使用目前现状就是发达国家制定规则,他们在研制新药的前期投入非常大,但价格太高发展中国家患者承担不起,而市场需求客观存在,势必产生强仿。

王健认为,一方面立足发展本国民族医药企业,研发有自己知识产权的民族药品,另一方面对国外药物强仿要从国家层面去谈判沟通、达成协议,营造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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