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家药商被撤销GSP证书

文章来源:制药业 发布时间:2015-12-09
2015年11月5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决定收回西安普天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企、撤销陕西省药材公司米脂县公司、陕西润邦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5年11月5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决定收回西安普天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企、撤销陕西省药材公司米脂县公司、陕西润邦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5年11月6日,从广东省药监局获悉,广东东华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相关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随着GSP认证大限即将到来,各省市药监局对企业的检查也更加密集。医药观察家报根据各省药监局公告整理,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11月6日,共有101家药企被撤销GSP,41家被收回GSP,其中18家药企的GSP证书经过整改后被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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