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立臣关于2015医药行业国家层面的政策分析

文章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发布时间:2015-12-25
这一年,国家层面政策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前面说过“十三五医改规划”开篇年度,这就是国务院需要重视的工作,但同时,也是医药、医疗、保健行业企业最应该重视的政策文件,因为国务院发的政策规划文件,正是各部委和全国各省需要认真领会执行的文件,诸多各部委和各省的行业政策文件都基本源自于国务院层面的文件,一脉相承。

这一年,国家层面政策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前面说过“十三五医改规划”开篇年度,这就是国务院需要重视的工作,但同时,也是医药、医疗、保健行业企业最应该重视的政策文件,因为国务院发的政策规划文件,正是各部委和全国各省需要认真领会执行的文件,诸多各部委和各省的行业政策文件都基本源自于国务院层面的文件,一脉相承。

那么截止今天为止,国家层面发布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未来真正意义是什么,企业应该怎样应对?

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2015年4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201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5-06-19《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笔者史立臣大致整理了一下,在国务院网站上发现其实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引发了有关医药、医疗等相关文件大约有将近20个,对行业有重大关系的文件我都一一列举上面了,其他不是不重要,也很重要,但事关行业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我都一一列举了。

其实,上述政策有几个关键字:机会、严格、投入加大、试点放大、行业规范。

下面,我们就逐一简析上面的政策执行情况和未来走势。

一、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这就是大名鼎鼎的7号文件。

这个文件让各省的的集中招标采购成为选择之一,不再鼓励各省坚持唯一的招标采购,而是鼓励分类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特殊药品采购等不同方式。

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等。

上面的政策指导方向经过2015年的运行,基本成为各省药品采购的基调,各省在2015年都是依据此制定的招标采购方案,虽小异,但大同。

这个政策文件内容就不分析了,我们重点关注经过了大半年的运作,都发生了那些事情。

1.两标合一:成为主流。现在各省的招标采购文件基本都是按照两标合一运作的。

2.分类采购:综合分析各省的药品采购情况,分类采购中还是以招标采购为主,其他四种采购行为并没有多大进展,尤其是针对专利药、独家品种的谈判采购,做的不多。

3.带量采购:目前为止,每个省份都在文件中谈及带量采购,一些省份还要求医疗机构上报药品用量数据,但实际上,真正落实带量采购的鲜有,这与采购模式基本上是招标采购为主,而招标机构自身既不采购药品,又不支付购药款项,虽然医疗机构上报了数据,但根本没可能强迫其按照数量采购,所以,带量采购成为奢谈。

4.双信封制:形式上各省都是采用技术标和价格标的双信封制,但实际运作中核心还是唯低价是取,更为可怕的是,竟然没有人关注按照市场成本核算低于成本采购的药品的质量问题,哪怕抽检低于成本采购的药品的行为都没有,而是更关注通过比价为消费者降低了多少药品费用为政绩,真不知道这个政绩是不是上级很关注,还是特别关注。合理的药价,质量完全达标的药品,才是药品采购的核心,很奇怪,上半年说的轰轰烈烈的药品成本调查竟然没有推行。

5.以医院为主体联合采购:2015年,以医院为主体联合采购基本都成了二次议价的行为,也就是省招标采购之后,医院或医院联合体在招标价格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纯粹的以医院为主体联合采购在公立医院体系非常少。这一点很有意思,卫计委高空喊话,“坚决反对二次议价”,各省低头坚决实行二次议价。

6.新药采购:对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各地可根据疾病防治需要,经过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另行组织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新药采购政策至今为止是一句空话,新药所属企业很难自发申请和组织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而政府层面有没有具体的政策,这让很多新药目前还在医疗机构之外,对中国新药研发的积极性形成了巨大的打击。

总体来说,经过大半年的实施,各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框架性的内容基本是按照上述政策执行的,但各省落地过程中很多实际性做法不仅伤了药企,还伤了医疗机构。

对于制药企业来说,2015年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上的确是绞尽脑汁,疲于应付,但2016年也不会轻松,虽然各省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已经结束,但2016年定点生产、医联体采购(大范围的二次议价即将开始)、三明政策的逐步普及,药占比的推行,药品零差价率的全部实施等等,会让制药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感觉更难以应对。

但其实并不是没有机会,由于药占比的推行甚至三明模式的逐步普及,医院用药会逐步降低,而处方药院外销售或逐步放大,做好数据分析和利用,可以通过慢性病跟踪和院外扎点的方式来维护经营业绩,以医院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企业如果不尽快布局,肯定会面临原有营销模式和经营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

由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唯低价是取,导致药企的药品在医疗机构的价格降低,价格降低导致药品的操作空间缩小,利润降低,如果加上成本上涨因素,药企的经营会越来越吃力,有拳头产品的药企还可以过的滋润些,普药为主的药企,日子会更加难过,所以,笔者史立臣认为精细化管理和创新营销模式将成为诸多药企度过难关的支撑点。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