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品采购 湖南公立医院将实行低价药价格政策

发布时间:2014-09-23
“新一轮药品采购上,湖南省公立医院也将实行低价药价格政策。”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召开通报会,就9月中旬出台的《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新一轮药品采购上,湖南省公立医院也将实行低价药价格政策。”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召开通报会,就9月中旬出台的《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近年来,由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加之药品招标降价以及零售限价不能灵活调整,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的意愿下降,导致一些低价药品出现短缺、甚至断供情况,影响了临床用药需求。

为保障低价药生产供应,湖南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对藿香正气胶囊等173种、230个剂型低价药品改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为经营者自主定价,日均费用标准中、西药分别不超过5元、3元,有效调动了药企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如九芝堂原已停产的25个品规低价药将恢复生产。

《意见》明确制订促进低价药生产、消费的价格政策。对今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涉及国家和湖南的低价药品,不再制定投标报价指导价,由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议定成交价格,以进一步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和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处长张纵翔介绍,由于湖南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还在进行中,低价药价格政策目前仅在零售药店实施,药品销售额占市场份额80%的公立医疗机构尚未实施。初步统计,去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低价药品采购金额约4.7亿元,只占药品采购总额的2.8%。

“在新一轮药品采购上,湖南省公立医院将实行低价药价格政策。”张纵翔表示,改革公立医院低价药采购定价方式,不仅能调动药企生产供应和医院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还能有效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最终降低医药费用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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