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14-06-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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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3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通知,胡季强先生于2014年6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继续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4年6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增持康恩贝股份300,02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3.35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7%。

本次增持前,胡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5,021,6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80,960万股的5.56%。

本次增持后,胡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5,321,6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本次增持之日起,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拟自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继续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15元。若考虑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期实施因素,除权后相应增持价格为不超过14.84元/股(含14.84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0,960万股的2%(含2%),包括上述已增持的300,020股股份。即在本增持计划下,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拟继续增持的数量与本次增持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1,619.2万股。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胡季强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胡季强先生和胡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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